优秀采购产品

Excellent Product

조달우수제품 로고优秀采购产品

01

采购总署优秀产品制度

公共采购服务卓越产品政策于1996年引入,旨在提高采购材料的质量,是一项政策,通过严格评估将中小企业和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中具有优秀技术和质量的产品指定为优秀产品。
公司将根据政府合同法规定向各级消费组织提供被定义为优秀的产品。

02

优质产品制度的依据

公共采购服务的优质产品根据《采购业务法》第26条,同一法令的第30条,以及《优质采购物品指定和管理条例》(公共采购服务通知)进行指定和管理。

03

优质产品指定对象

由小型和初创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和软件被指定,同时也指定应用了先进技术的产品。以下是应用技术和质量认证文件。

应用技术 质量说明资料
应用技术种类和所属 质量说明资料提交情况
新产品(NEP)或新技术(NET)包括的产品 NEP(工业和信息化部) 可能略 • 性能认证(中小企业部)
• GR认证(技术标准院)
• GS认证(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韩国工业技术检验院、软件互认)
• 环境标志(韩国环境产业技术研究院)
• 高效能源设备认证(能源管理机构)
• K 标志 (韩国工业技术检验院)
• 品质保证采购物品(采购局)
• 可靠性认证(工业通商资源部)
• ICT融合品质认证产品(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
新技术(NEP)应用产品 根据《工业技术创新促进法》,由主管部长(包括由主管部长委托的人员)认证的新技术(NET 等) 质量说明资料提交对象
专利、实用新型应用产品 仅限国内专利(专利局) 质量说明资料提交对象
版权注册的 GS 认证产品(软件) 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
韩国工业技术检验院
可能略
研发项目技术开发成功产品 研发项目推进机构 可能略
创新产品 采购局长购买并判定实验结果成功 可能略
  • 1) 新产品、新技术产品:自首次认证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需要综合评估报告)
  • 2) 专利产品:注册后不得超过7年(需要专利注册局和注册公告)
  • 3) 实用新型产品:注册后不得超过3年(需要实用新型注册局和注册公告)
  • 4) 国际(海外)专利、申请中的专利实用新型不得申请(不包括审查)
  • 5) 创新产品:获得成功认定后不得超过3年
04

采购机构优质产品指定期限

优质产品"指定的产品指定期为自指定日期起3年,如企业申请延长,则将考虑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认证、交货记录、是否可签订供货合同、
出口记录等因素,最多可延长3年(不可重复延长)。

05

优质产品的销售渠道支持方法

对于被指定为优质产品的产品,根据国家采购法规,可以签订供货合同,采用第三方价格合同或总价合同向需求机构提供服务。
此外,还支持展览会举办、目录出版、在采购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以及制作/分发优质产品宣传移动应用等宣传活动。

06

优质采购商品购买方式 - 三方单价合同

优质采购商品"与"多数供应商合同商品(MAS)"不同,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综合购物商城购买,而且不受购买金额限制。

우수조달물품 구매방법 - 3자 단가계약